转载《阐释宗教》

也是我弟连续上一篇的栏文。粗体文那些写得特别嘹亮。是的,我们的出路,大家的出路,不仅是马来西亚,先进国如美国,只有经过不断的宗教对话,走出牛角尖,才见曙光。

注:我弟博士班研究的刚好是宗教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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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原教旨主义的角度出发,宗教是没什么好阐释的,因最初之经典和教会已奠定了一切,后人仅需虔心领教和遵从就好。惟若客观检视,人们就会发现阐释其实无时不在,乃至于创教时期,就已出现不同的阐释版本,甚至还发生过颇严重的版本争议,以至衍生摩擦、分裂和迫害。

某些宗教原典所显现的叙述、思想、论调不一,甚至截然矛盾的现象,据部分学者的推论,应源于经典成书过程中所采纳的不同记载和阐述。意即古人在编撰 经典时,就算不是没经过讨论和筛选,但基于种种考量或疏忽,还是把不同的资料和意见都编了进去,以至出现不统一、不协调的现象。

至于原典之外的权威神学论著,即使被公认为正确、全面地交代了原典之精髓的“正统”版本,实际上仍是一种阐释。且若详加研究,人们就会发现这些论著 恐怕已跨越或超越了原典,而把非原典本有的问题和思想都融汇进去了。虽说这未必会乖离了宗教的主题和主旨,但非原典因素的混入,足证明宗教从一开始就不是 静态的成品,而是不断地与时代的主要思想及文化产生“化学作用”的。

由于如此化学作用往往受限于一时代的特殊语境,所以后人对其成果不免会觉得有点隔膜、费解,甚至荒谬,包括如对女性的歧视、对极权的苟同,以及对残 酷刑罚的认可等。不过,亦有一些神学上的创见可说是历久弥新的,因其非常贴切、精准地梳理和定义了宗教之最真、最善、最美的理想本质,符合人心即普遍又恒 久的想象或渴望。

正由于神学往往不是对原典的刻板转述,而是创意解读及阐释,所以各宗教的神学,于某种程度上会超越宗教本有的狭隘格局,而体现一种未必与原典的视野 及观念水平一致的宽宏和博大之所以,有时候某教的神学,其实也可以衔接、贯穿于另一宗教,呈现“神学同频”的现象。这尤其会发生于分有共同社会文化语境 的不同宗教之间,比如古代中国,就有儒佛道三教于某种核心思想上的“共鸣”现象。

今天某些积极于推动宗教对话者,其实就是着眼于神学阐释,试图为各教寻找义理和价值,甚至信仰上的共通之处,以建立某种“大同意识”,进而至少于社会实践层面可以放下歧异、携手合作。遗憾的是:原教旨主义者总是惧怕或憎恶阐释,不愿意接受理性阐释所能促进的“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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