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或趋炎附势?

我不太明白这个逻辑。

2016年婚姻与离婚修正法案(164法令修正案)的后续,在霹雳州宗教司高调抗议之后,政府马上回应将尊重穆斯林的权益。

该宗教司认为这条修正法案歧视伊斯兰,违反联邦宪法。伊斯兰党主席也立刻跳出来,他以伊党代表,表示这法案侮辱了伊斯兰法庭和各族的和谐关系,也限制了穆斯林的宗教信仰。

几年前,国民学校里的师长命令非穆斯林同学,在斋戒月时‘尊重’大多数的穆斯林,如躲到厕所吃喝。谁该尊重谁,这些非单独事件,受到舆论的谴责,不过几年前的事。现在又来大势欺压的面貌,再次要求非穆斯林‘尊重’人数多,背景强的穆斯林。何况理由是破坏各族的‘和谐关系’,特别的叫有点常识的人脑经卡住。

这里的和谐关系,靠的是单方面的退让?“活该谁叫你人少?”这些尊贵的宗教领袖,依据的又是可兰经或圣训里的那一条,把“欺负”和“尊重”两个概念等同视之?如果还真的有,那就太叫人佩服了。

无言以对。

所以你说,尊重在这里的意思是什么?

怎么看,都是叫你们少数的人,俯首称臣,最好跪求主人的宽宏大量。

我想起雅思敏创造的乌托邦,《Sepet》和《Talentime》,主题都围绕异族和马来女孩的爱情。美归美矣,在现实中,西施背后一套的系统如此蛮横的话,我们的青年才俊还爱吗?还谈什么族群融合,社会和谐?

Comments

  1. 人数很多,理应包容少数,但其实特别脆弱,许多封闭的观念已站不住脚,不得不以蛮横的一套来掩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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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给你鼓掌。可惜太恼怒了,已经没有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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