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平等法圆桌会议(转摘)

2012年04月15日 - 教育平等法全國圓桌會議‧28組織討論教育平等法‧圓桌會議通過29議案

(吉隆坡14日訊)28個組織今日召開教育平等法全國圓桌會議,並在經過接近2個小時的討論後,一致通過29項議決案。

有數項議決案因無法獲得大家認同與支持,主辦單位因此決定暫時擱置,包括有關客工與難民的孩子享有基礎教育,以及國家應協助學生克服非母語作為教學媒介語的教學。

以下為已通過的29項議決案:語言平等

1.目前至少在學前教育、小學與中學階段,包括技術與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等,應由馬來文、華文、淡米爾文等多元語言教育源流組成,以尊重家長(在小學階段)及學生(在中學及以上階段)的選擇,體現我國多元民族的社會特徵;

2.在條件許可時,多源流的國家教育體系應儘量擴大至大專院校及其他適當的高等教育領域;

3.國家有義務為少數族群提供母語班;

4.國家教育體系內的各源流學校都應具有平等的地位,不應有國民學校與國民型學校,或者全津與半津的分別,在增建新學校、擴建、設備、收生、教職員和撥款等方面,都應該獲得同等待遇;

5.各源流學校的增加及校地的分配,都應按需求公平分配;

宗教與族群文化

6.所有學校禁止歧視任何族群的文化、宗教與飲食習慣;

7.國民學校不能妨礙學生的宗教文化交流活動或禁止學生設立宗教學會。

社會經濟地位(階段)平等

8.基於教育是確保社會流動和讓孩子平等參與民主社會的重要資源,國家必須為來自社會經濟背景弱勢的孩子提供特別援助,比如說自動豁免各雜費,提供獎貸學金等;

9.國家為社會經濟地位弱勢的孩子提供額外的教育資源,不應被視為不公平對待其他學生,而是為確保各階級背景的學生享有平等的教育機會;(一个偏僻渔村的渔夫之子,享有助学金,我们首先该理解的是他的家庭状况,而不是因为他的肤色。应得的还是应得。和一个单亲家庭的云吞面小贩之子,享有助学金的资格是一样的。

10.各級別的教育,特別是大專教育,必須實行扶弱措施協助社會經濟地位弱勢的學生。(但不是一刀切以血缘或继承身份为准。

城鄉平等

11.國家必須對鄉區學生投入更多發展資源,許多偏遠或內陸地區的學校無法享有水、電、陸路交通和通訊的基本設施,嚴重影響鄉區學校的教育素質與可獲得教育的機率。

原住民的傳統習俗權利

12.國家必須在內陸地區,特別是原住民聚居的地點設立學校,提供原住民孩子接受教育的機會;

13.國家應為原住民社群提供學前母語教育,並在國民學校加入符合原住民需求的課程;

14.國家應設立獨立語言文化機構,維護和發展原住民社群的語文和文化;

15.國家應制度化保障原住民的傳統習俗權利,尊重原住民以口耳相傳的方式,教育孩子大自然環境的祖傳知識。

性別平等

16.所有學校不得基於性別和性取向歧視學生,例如禁止學生入學、享受公平的資源等;

特殊需要群體

17.學校必須開設特別課程,以照顧學習困難群體的需求;學校必須培訓專業的母語師資和提供相應的資源給學習困難小組;

18.國家必須確保傷健人士享有教育和公平教育資源的權利。

多元平等的大學入學機制

19.國家必須確保大學先修班(STPM)、大學預科班(Matrikulasi)、瑪拉工藝學院預科班的課程綱要和考試必須具有同等學術水準,公平對待各教育源流的學生;

20.我國的國立高等教育機構必須開放多元的入學管道,允許同等學術資格的證書如獨中統考文憑、國際認可之高中文憑(如A Level)等作為入學資格;

21.瑪拉工藝學院及大學必須開放給所有學生申請,不分學生的族群背景,及優先考慮貧窮背景的學生;

22.國家必須謹慎落實大學扶弱措施以免造成爭議,決策單位必須由跨族群和文化背景的專家組成;扶弱政策的實施不能以族群作為唯一標準,社會經濟層面的弱勢群體以及極度邊緣群體如原住民應是最大考量;

師資培訓

23.國家必須確保師資培訓體系採取高錄取水平,不分學生族群背景的原則。

國家教育課程綱要

24.我國各民族的宗教、文化與歷史都應公平地納入國家課程要內;

25.世界歷史教科書必須平衡反映世界和東南亞區域的重要古文明和宗教;

26.增設倡導社會公平,尊重社會不同族群、性別、性向、階級等多元群體之教程,俾能保障與推廣社會之多元特質。

國家應鼓勵與資助非盈利社會教育機構

27.國家也應鼓勵與資助我國各族人民,在尊重與列國語為必修科的情況下,根據本族群的意願、 需要和條件,創意非盈利社區教育機構,教導本族的語言,以及它作為教學媒介至最高的教育階段;即從學前教育開始、到小學、中學、技術與技職教育、大學及其 他高等教育、以及其他成人與延續教育課程等。

28.國家不可在註冊、建校、擴建、教學媒介、師資、收生或考試等方面可以阻礙辦學者,限制非盈利社區教育機構的創辦、擴建和發展,如宗教學校與獨中。

教育平等委員會

29.國家應設立教育平等委員會以協調及監督教育平等法的有效執行。其委員會應包括朝野政治領袖及各族群、宗教和其他群體的代表;委員會需向國會負責。

(星洲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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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色字体是我标的,是我特别感兴趣的。蓝色字体则是感想。

另外杜乾焕博士的演讲,

“他為教育平等法全國圓桌會議致開幕詞時指出,教育平等法涵蓋面甚廣,內容包括原住民、社會經濟地位、城鄉差距、性別、特殊群體、客工和難民,唯有積極走入其他被歧視的群體,向他們伸出友誼之手,母語教育才能找到更多同道中人,一點一滴集合和壯大教育改革的力量。”

令人钦佩。我们在国内的角色,是时候更积极些,把视野放得更宽些。社会由不同的群体,不同的阶级,不同的背景,不同智力的人组成;光是我们自己进步,无法保证整个社会的安定与繁荣。

Comments

  1. 其实很简单,知道什么是平等的定义,偏偏做起来很难,还可以自欺欺人合理化不平等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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